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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] 上海网民公然挑衅南阳网警:我家有A片,请来办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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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月20日,南阳网警支队队长刘路收到一封来自上海的邮件,一位网友竟声称自己家中的电脑中存有大量淫秽视频,“想去本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,又恐怕本地不立案,所以想请南阳网警来上海办案……”

哭笑不得的刘路安排办公室人员回信一封:“你本身下载淫秽视频就已违法,如今再发这种明显带有挑衅性的邮件更是错上加错……”

上海网友给刘路的邮件,只是成千上万网民情绪与声音的缩影。

大多数网友认为:个人电脑中保存的信息,既然没有传播,就完全是私密的东西。即使再淫秽、再有什么问题,也不会产生丝毫的社会危害。如果说那段视频产生了社会危害,那么危害的对象也正是任超奇。公安机关若要处罚,也应该追查发布视频的网站,绝没有处罚受害者的道理。

再者,个人电脑也是公民的私密空间,就像公民的居所和日记本一样。机关要有充分的证据或理由才能查看,比如,接到举报或者有证据证明电脑中可能存有涉嫌违法的信息。网警称那台电脑涉嫌传播不良信息,那么根据是什么?如果拿不出来,那就是侵害了公民的隐私权。

也有网友认为:此事件类似于曾引起全国关注的“陕西夫妻家中看黄碟被刑拘”事件。“这应该不是一个法律问题,而是一个道德问题。道德的问题应该在道德的范畴解决,法律的问题在法律框架内处理。下载淫秽视频仅限于个人观看,‘夫妻家中看黄碟’尚且不应该受公权干涉,何况仅是‘电脑中存黄片’呢?”

记者从几大门户网站针对此事所开辟的讨论专栏中发现,大多评论都是“声讨”网警,支持网警的声音十分微弱。而在事发地南阳,记者随机采访了十多名不同年龄不同职业的市民,多数市民也表示出对网警执法的不理解:“假若这个处罚成立,那以后我们可就人人自危了,天下还有真正不违法的网民吗?”

中央电视台“马斌读报”中也善意地提出:“网络监控网络不良信息的态度我们举双手赞成,但执法的边界如何分清一定要慎重,执法的前提是不要侵害个人权利。”

此案的另一焦点是,网警到底有没有在现实中执法的权力?

河南英伦律师事务所耿保全律师说:“网警应该是虚拟的,他们不该走到生活中拿着票据罚款,否则还与管治安的有什么区别?对于网警的职责,国务院1994年颁布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》中规定,公安部主管全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,但公安机关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行使的三大监督职权中,仅有‘查处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违法犯罪案件’,而没有涉及查处其他案件的规定。”
#1楼
发帖时间:2008-09-24 13:32:12   |   回复数:7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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